从即日起,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新系统经过试运行之后,正式开始投入使用,接下来,市民在苏州各个公积金服务点,将享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还有几个变化,也提醒市民注意。
注意点一:了解新系统的特点
市公积金中心正式上线运行了新一代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新系统在方便快捷为职工和企业办理业务方面成效明显,但市民操作前应先了解新系统的特点。
方便之一:职工办理大市范围内帐户转移的,取消了原需持录用材料及转入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证明,再到转出地办理帐户带资金转移的规定。新系统运行后,职工只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直接到转入单位的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手续,不再作销户提取处理,且原公积金卡和帐号不变继续使用,保证了职工缴存信息的连续性。
方便之二:职工在同一公积金管理机构范围内拥有多个帐户需合并的,取消了原需持转入单位《汇缴转移通知书》,到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的规定,职工只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直接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方便之三:单位缴存公积金发生多缴或少缴且不要求退款的,无需再返回重新开具汇缴凭证,可通过新系统暂存汇缴功能直接挂账处理,省去了往返路程及时间。
方便之四:单位缴存公积金发生多缴或错缴且要求退款或更正的,只需按要求进行备案,即可办理退款或更正手续,减少了原来“现金提取”、“退还单位”2个环节,既方便了缴存单位,又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缴存业务。
注意点二:遗失卡不必登报声明
职工遗失住房公积金卡挂失重新补领新卡的,取消了原需在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的规定,职工可直接向承办银行提取网点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挂失3个工作日后,即可持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新的住房公积金卡。
注意点三:中低收入职工有优先权
向210名中低收入职工寄送宣传资料,针对每户中低收入家庭状况及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为他们设计个性化还贷方案,便于中低收入家庭使用还贷委托提取业务政策,帮助职工减轻月还款压力,缓解家庭生活负担。另外,中低收入职工在办理业务时,还能享受到部分优先权。
注意点四:简化借款和担保手续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及保证担保合同》文本,使各承办银行条款内容、口径趋于统一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新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启用后,职工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由原来需填写11份合同文本缩减到5份合同文本,而且,新版合同文本内容均由机打,无需客户手工填写,只要签字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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